张洪武任员额法官 确定法官等级为一级高级法官
近日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张洪武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,确定法官等级为一级高级法官。
张洪武简介
张洪武,男,汉族,1970年6月生,籍贯贵州清镇,大学本科学历,法律硕士,1992年7月参加工作,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现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,一级高级法官。
曾任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、检察员,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、处长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反渎职侵权局局长,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等职。
2013.08--2014.07 贵州省纪委机关、省监察厅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
2014.07--2017.12 贵州省纪委机关、省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
2017.12--2018.06 贵州省纪委机关、省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
2018.06--2019.02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主任
2019.02--2021.01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2021.01-- 贵州省纪委常委,省监委委员提名人选,省纪委省监委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2021.03--2022.07 贵州省纪委常委、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委员,省纪委省监委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2022.07--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
2022.10--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
第十二、十三届省纪委委员
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
编辑:宋德政